男子丢烟头引发火灾被拘留10日

2014年01月04日15:25  海峡导报

  导报讯 (通讯员 陈育培 记者 黄敏江)一个烟头,引发一场大火。

  去年12月16日清晨,将军祠28号14号楼之三群鸿商业城内乂克斯健身馆发生火灾,造成该场所二层基本被烧毁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
  火灾发生后,思明区消防大队立即组织火调组到现场调查。经调阅视频,发现当晚凌晨1点左右,该健身馆店主召集4名朋友在店内抽烟、喝酒、聚会。3点16分,一洪姓男子将一根自认为已掐灭的烟头,扔进旁边的垃圾桶中。过没多久,他们便各自回家睡觉。

  这根未掐灭的烟头经过34分钟的阴燃后,发展成为明火并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,从而造成该场所二层基本被烧毁,3户受灾。

  监控清晰拍下了他们聚会的画面。经消防部门调查取证,洪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。

  据此,思明区公安分局以过失引起火灾,对洪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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